1、是否交纳竞买保证金:是
2、保证金数额: 50000元
3、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6时30分
4、交纳方式:转账
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胜区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行
账号:155651743244 行 号:104205015877
开户银行: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通支行
账号:047728012000049657 行 号:313205000288
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财务联系人:谢女士,联系电话0477-8169176
(注意:缴纳保证金时,系统会弹出“保证金缴纳码”在缴纳保证金时务必将“保证金缴纳码”填入银行结算业务申请书中的“附加信息及用途栏”)
5、保证事项: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当事人已完成对标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委托方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包括标的交易的风险和瑕疵)。2.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缴付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1)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有其他失误行为给拍卖人、委托方以及他人造成利益损害的;(2)竞买人成交后反悔或逾期未按规定交清成交价款的,全额扣收保证金,并按«拍卖法»有关规定处置。
6、处置方法:竞买不成交者保证金全额退还,竞买成交者履行完相关后续后保证金全额退还。
7、是否设置履约保证金:是。
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缴纳竞买保证金数额,待买受人履行完相关手续(如:缴纳成交缴款、签署成交确认书、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规定时限完成过户等)后不计息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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