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采用(家具用具网上竞价)方式对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采购教学、实验用桌等网上竞价项目
进行采购,请已完成注册并有能力提供下述设备的供货商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述
网上竞价编号:EEDSSZFCG-DDJJ-2024-20403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采购教学、实验用桌等网上竞价项目
采购单位: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
所属区域:鄂尔多斯市
预算金额(元):1,499,904.00
网上竞价开始时间:2024-11-05 15:57:00
网上竞价截止时间:2024-11-08 15:57:00
采购人联系方式:康文亮 15849759772
采购计划备案书/核准书编号:427[2024]15353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家具用具采购)
二、网上竞价要求
(一)报价须知
1.所投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必须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提供各项售后服务。
2.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培训、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如项目成交,则成交供应商依据成交确认书在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协议供货合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供货。
4.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的竞价需求。
(二)答疑与咨询
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0477-8398696
系统运维技术支持:0477-8398623
(三)其它
1.如果需求明细中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如已停产,请家具用具供货商报价时在备注一栏内写明替代产品型号及详细配置。
2.如果设备型号配置有歧义,请家具用具供货商务必在报价前与采购中心联系落实或报价时明确所报设备型号,否则视为废标。
3.家具用具供货商在报价时,要严格按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提供服务,报价总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不得以低于正品成本价的方式谋取中标。
三、成交原则
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报价供应商满足三家的,报价不同时,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以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四、需求明细
序号 |
采购品目 |
数量 |
限价(元)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 |
商品服务 |
名称 |
商品服务单价 |
数量 |
商品服务总价 |
1 |
教学、实验用桌 |
2,604 |
1,031,184.00 |
张 |
产品尺寸(mm) : 700mmx500mmx750mm;是否带柜子 : 否;是否带抽屉 : 否;颜色分类 : 白色;座位数 : 1;产品材质 : 金属;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2 |
教学、实验椅凳 |
2,604 |
468,720.00 |
把 |
产品尺寸(mm) : 555mmx425mmx430mm;颜色分类 : 灰色;是否支持人体工程学 : 否;是否可滑动 : 否;是否可升降 : 是;是否可旋转 : 否;靠背高度(mm) : 800mm以上;扶手类型 : 无扶手;坐面材质 : 塑料;主体材质 : 金属;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五、商务需求
序号 |
商务项目 |
商务需求 |
1 |
供应商报价前须认真阅读商务要求,并按要求执行。要求如下: |
1.供应商在报价截止前须将所投产品的实物照片、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原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件等发送至采购单位邮箱(邮箱号:15948512@qq.com),竞价结束后由采购单位组织评审并公布结果。(以下情况视为无效报价:未在报价截止前发送到指定邮箱的;参数不响应或不符合的;未提供所投产品的实物照片、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检测报告的或提供的以上两类材料缺项的;提供的检测报告及证明材料不满足或缺项的;检测报告中检测项目结果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未加盖公章的或公章与供应商不符的;其他不响应或不符合采购需求说明的。)
2.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提交主管部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全新、原装的标准化产品,所有的切割、封边均需要出厂前完成。
4.供应商须在报价截至后三天内提供与发送邮箱材料一致的实物照片、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检测报告相符的样品及其证明文件的原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不提供或提供的不相符的,视为无效报价。
5.为保证产品质量及服务,验收参照公告要求、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验收达不到相应要求的,无条件退换不合格产品,涉及风险由供货商全部承担。验收的标准为:成交供应商所供应商品均须满足产品的详细参数。保修信息必须与采购要求一致,如查验异常,则为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6.中标当日即签订采购合同,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所有货物须到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运输、安装、调试均须达到验收标准。供应商须提供满足交货时间的供货承诺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邮箱号:15948512@qq.com),未发送或不能满足交货时间的视为无效报价。超出供货日期要求的,采购单位不予接收,且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7.成交供应商如因缺货、断货等理由拒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无法按时、按需、按质供货交付的,采购单位将报主管部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 |
采购单位: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
2024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