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内蒙古三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挡土墙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内蒙古三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挡土墙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如供应商已申办 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响应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响应文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到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证明材料扫描件)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
地 址: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联系方式:15904770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逸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水岸金钻大厦东塔2102A
联系方式:18647760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逸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18647760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