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巴彦乌素嘎查联合苏力迪查“众奈尔”速冻水饺设备入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托克前旗昂素镇人民政府
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
联系方式:15047384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宝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二府庄1号荣豪大厦1幢20楼5-154室
联系方式:0471-3157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5547748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