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两专科一中心提升服务能力建设医疗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两专科一中心提升服务能力建设医疗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需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同时许可范围内涵盖本次采购产品。(投标文件需附许可证复印件) (2)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根据所投设备分类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同时许可(备案)范围内涵盖本次采购产品,非医疗器械设备不需提供。(投标文件需附许可证复印件)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锦旗蒙医综合医院
地 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
联系方式:18047779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国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那日松南路2号街坊
联系方式:137897784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卫国
电 话:13789778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