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乌审旗第二小学西侧风雨操场前空白地块整治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乌审旗第二小学西侧风雨操场前空白地块整治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如供应商已申办 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文件须附上述证件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含)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到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地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上述证明的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联系方式:0477-75833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儒智泓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审旗嘎鲁图镇鸿沁路北侧大华商贸2号商业楼508室
联系方式:04777581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477758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