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杭锦旗第五期廉租房D18号楼改造装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杭锦旗第五期廉租房D18号楼改造装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新)或【施工综合资质】(新)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响应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项目经理要求:①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 产考核证书(投标文件需附证书扫描件) ;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在建项目中任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6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到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地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退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