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迎泽街道南苑社区电梯及框架井钢结构采购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是所投产品制造商需提供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的证书。
(2)投标人是所投产品代理商,所投品牌制造商需具备上述第1条对制造商的要求并提供证书,代理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的证书。
(3)供应商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准格尔旗迎泽街道办事处
地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联系方式:158477059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格尔旗分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图书馆南楼
联系方式:0477-3864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477-3864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