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建业大厦、南山宾苑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合同包2(党政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建业大厦、南山宾苑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响应文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需提供有效地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响应文件须附合同原件扫描件)
合同包2(党政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响应文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需提供有效地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响应文件须附合同原件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