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体育馆屋顶钢结构维修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体育馆屋顶钢结构维修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载有二维码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响应文件中须附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须附在响应文件中)。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6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到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地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响应文件须附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