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校园文化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①或②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如投标人已申办 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1、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文件须附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2、 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到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地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响应文件须附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