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图克敬老院消防及公用设施维修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图克敬老院消防及公用设施维修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而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如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本单位注 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为准(响应文件须附上述证件扫描件),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 经理(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 不得超过65周岁,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自2023年9月至今连续6个月(含)以上 (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到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 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地与 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响应文件须附上述证明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