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餐厅楼梁柱结构加固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金霍洛旗第四中学
地 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联系方式:13484731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奥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东胜区宝日陶亥东街公园大道A座10楼
联系方式:0477-8107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邬鑫宇
电 话:0477-8107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