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学生饮用奶必须标有全国统一的学生饮用奶标识。(须提供投标人所投学生饮用奶制造商有效的”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许可使用证书,且许可使用证书许可用标产品种类须包含学生饮用奶纯牛奶、学生饮用奶灭菌调制乳、学生饮用奶发酵乳)。
(2)投标人须具备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别中包括乳制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类别中包括乳制品或预包装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