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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总结


【信息时间: 2023/12/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区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服务水平,规范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深入推进依法服务,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落实

(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交易平台法治化水平”列入中心2023年工作要点,作为交易平台建设发展的重要内容,与中心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制定2023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目标明晰、责任到位,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良好法治工作氛围。中心党组全年召开1次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解决中心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丰富学习内容,强化机关法治建设。一是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等内容列为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轮流讲法。深入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等文件精神,并通过召开法治专题讲座、集中会议学习、中心官网宣传、办公场所LED大屏宣传、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形式,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邀请专家组织法治专题讲座8次,邀请业务专家组织培训2次,组织法治能力测试2次,全年集中学法30余次,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和依法服务效率党组书记将于近期讲法治课。要求党员干部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同时,开展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保密工作专题学习,提升国家保密安全意识。二是加强系统业务培训。将《宪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中心干部职工法治学习计划,每周四组织学习。8月,组织召开2023年度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教育培训大会,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职业素养和服务效率。三是强化廉政教育。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参观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利用大量真实案例以案说法,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意识,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预防腐败工作实效。

(三)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以线上网络为宣传阵地,通过LED电子屏播宣传片、微信公众号平台、微信群推送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民法典》,以图文、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呈现《民法典》知识,努力让每一个人走近《民法典》、了解《民法典》、运用《民法典》,切实增强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二是“两进一讲”,固化成效。开展民法典进嘎查村。深入准格尔旗布尔陶亥苏木尔圪壕嘎查开展普法宣传,向苏木嘎查党员发放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民法典总则编100篇》等宣传资料及部分宣传品150余份,并现场开展普法宣传、解答群众提问和咨询,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文明公民。开展民法典进机关。通过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机关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向各科室、中心发放民法典宣传教育书籍《民法典总则编100篇》30余本。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民法典之合同编《合同风险防范》的专题讲座,全体干部职工从合同的含义、存在的问题、合同起草、合同审查、合同履行、合同纠纷及违约处理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协同配合,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完成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按照《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要求,中心认真研究,对照《方案》梳理涉及中心工作任务,并指定专人负责指标任务的报送工作,按时参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调度会议。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应知应会手册及法治示范创建理论测试模拟题,配合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估工作。二是完成中心“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为了检验中心“八五”普法中期的工作成果,进一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发展,根据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宣传部、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开展鄂尔多斯市“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部署和要求,中心梳理填写了《鄂尔多斯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表,对照评估指标体系,逐条整理佐证资料并按时上报,全面推动中心“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落实。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一)电子化建设稳步推进。一是交易全程“电子化”。构建起“一网三平台”电子交易体系,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电子化平台转变。实现主体入库“一秒办”、交易登记“一表办”、数字CA“一卡办”、交易全程“在线办”,简化进场交易程序。二是持续推进招标人责任“自主化”,实现招标人通过自治区综合评审专家库自主抽取专家,自主核定文件,促进招标主体责任落实。三是持续推进评标“异地化”,在全区率先推行“远程异地评标”,鄂尔多斯市范围内远程异地评标已实现常态化,跨盟市、跨省(市)稳步推进。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除公路项目外)289个,其中跨省(区)评标数3个,跨盟市评标数126个,市旗(区)间评标数230个,远程异地评标率达到96.53%。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项目80个,跨盟市评标数4个,市旗(区)间评标数76个,远程异地评标率达到100%。

(二)全区“一张网”规范顺畅。政府采购系统实现了全区“网上办,一次办”的“一网通办”工作平台。一是电子卖场(网上商城)实行入驻供应商“一地征集,全区共享”“一地取消,全区清退”的机制,通过“信用+承诺”的方式常态化公开征集。目前,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6000家,共上架商品4.2万余件,共完成采购业务5.1万多笔,成交金额为18.7亿多元。二是全面推进自治区自然资源“一张网”交易系统运行,按照“应进必进”原则,目前,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水权、矿业权、国有产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补充耕地指标均进入自治区“一张网”交易系统交易。今年以来,自然资源及产权交易中心共完成115个项目,总成交额48.18亿元,增值3.7亿元。

(三)健全制度体系促进公平竞争。致力于打造操作规范、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社会满意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一是部门权责“清单化”,确保依法行政。印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责任清单2.0》,推动形成各方主体权责清晰合理、制度规则严密可行、监管体系健全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制定《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梳理各方交易主体五个类别共194项清单,清理招标投标领域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的行为,有效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二是开、评标区管理“规范化”,确保评标公正。修订完善《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管理办法(试行)》《鄂尔多斯市工程建设评标专家日常评价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评标评审专家及代理机构进场行为。为加强对开评标区现场管理,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场地及现场管理规定》,联合市财政局发布《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进场交易行为的通知》,对进场项目及进场交易各方主体施行“一项目一评价”。今年以来,向进入平台开展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分3批次发放工作证1000余个。三是服务事项“公开化”,确保交易便利。制定《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在线办理事项清单》,梳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等四个类别共117项“不见面”事项清单,方便市场主体参与交易活动。四是政策迭代“制度化”,确保服务持续优化。联合市发改、住建等九部门制定《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实施方案》4.0版本,聚焦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等23项重点任务,提出具体改革目标、创新举措和完成时限。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招标投标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强化主体责任、降低交易成本、加大改革力度、落实监管责任等四个方面提出18项具体举措,保障交易主体合法权益。

(四)规范交易行为促进公平交易。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在中心网站开设“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专栏,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利、优质和精准的服务。二是建立项目评价体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信用评价办法》在系统中开发完成对项目发起方及响应方的评价功能。规范交易主体行为。三是加大招投标监管力度。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推行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配合市住建局开展工程领域招标代理机构进场检查工作。四是健全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机制。发现各方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行业行政监督管部门推送。今年以来,向相关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相关评审专家不良行为16人次,招标代理机构不良行为4起。

(五)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按照全市对标先进、提升创建和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两个500条要求,制定《鄂尔多斯市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实施方案4.0版本》,多措并举为企业降费减负。一是企业投标“零跑腿”,创新“不见面”服务模式。通过招标、备案等十个环节“不见面”,赋能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实现“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跑”的转变,提升服务效能,规避廉政风险。在全区率先开通运行“不见面开标”系统以来,已在3800多个标段,为8.4万多家市场主体,节约交易成本3.3亿多元。二是多元降负“零压力”,担保、保险、银行3类电子保函全覆盖,办理费率下调至1‰-3‰,电子保函的使用率已达82%,运行以来,已为4.9万家市场主体释放保证金现金压力77亿元。推行投标保证金分类减免措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采购投标保证金最高上限降至原金额的一半,勘察、设计、监理全部免收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零费用”,投标人可免费在线预览、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进一步减轻企业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已为6万多家市场主体节约文本费用6000多万元。服务企业“零距离”,交易业务、异议投诉、受理反馈、主体入库、信用查询、CA数字认证均可“在线办”“一网办”。数字证书“全区通”,实现全区范围内,“一地办理、全区互认、全程通用”。进一步协调降低CA数字证书费用,力争降至全区最低水平,着力减轻投标企业负担,向市场主体提供更低成本和更高效率的服务。“四零”服务举措有效助力鄂尔多斯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提档升级。

三、完善依法科学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健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工作规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实现决策全程记录,强化重大事项决策档案管理,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截至目前,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23项,全部按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执行。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机制,积极推进重大事项合法化审查规范、标准化建设,有效防范和降低法律风险,保证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6月,按照内控管理制度,参照政府采购程序,选定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截至目前,法律顾问服务机构为内部管理制度、文件等出具法律意见书16份,修改文书、合同15份,公平竞争审查1次,参与重大事项讨论、提供法律意见多次。开展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开展风险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党组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全面深化信息公开,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坚持把交易信息公开作为公共资源配置的生命线,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现交易信息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形成“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手机短信提示”等多维立体化信息发布体系,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针对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营造公开、透明、阳光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2023年,利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充分公开政务信息、交易信息等各类信息共计5.3万余条。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建设宣传教育力度不大。宣传形式比较单一,受众面小,实效性不够;二是法律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学习和研究不够,法律知识储备不足,法治意识和依法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待加强。随着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日益严格,审批流程需要进一步规范,工作中严格执行。

六、2024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五位一体”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认真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中心“八五”普法规划,完善本系统的普法、学法制度,积极广泛开展各类法治专题培训,全面提升中心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精心组织好放管服、营商环境条例等涉及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度,使中心依法服务工作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三)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领域,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鄂尔多斯市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500条)》、《鄂尔多斯市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实施方案4.0版本》,继续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电子化流程功能的优化再升级,营造招投标领域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服务主体提供更好、更优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保障中心工作沿着法治轨道顺利推进。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对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挥律师顾问作用,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下一步,我中心将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优化升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流程,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水平,打造“ 阳光交易 公开透明 ”的交易环境,为建设鄂尔多斯市法治政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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