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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总结


【信息时间: 2022/11/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区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服务水平,规范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深入推进依法服务,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落实

(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交易平台法治化水平”列入中心2022年工作要点,作为交易平台建设发展的重要内容,与中心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制定《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加强对法治政府工作的研究,推动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在相融互动中深化提升,中心党组全年召开2次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解决中心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等内容列为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轮流讲法。邀请专家组织法治专题讲座6次,邀请业务专家组织线上培训1次,党组书记讲法治课1次,组织法治能力测试1次,全年集中学法30余次,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和依法服务效率。

(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对照《市旗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2年版)任务分工表》每月按时报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推进情况台账》,整理完善佐证资料。12月初计划将《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评议监督。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一)有效服务交易主体。一是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活动各方主体行为,促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022年4月29日,通过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正式签发包括《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活动负面清单》在内的11项制度、清单并对社会公开,进一步明确各方交易主体在招标投标工程中的行为规范,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平、公正性,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二是全面推行公共资源网上电子交易。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交易事项清单》,全面公开“不见面”交易事项内容,明确包括“工程建设类、政府采购类、自然资源及产权交易类和其他类”四类“不见面”在线办理事项清单,让交易各方主体更加方便快捷进行交易活动。三是畅通异议、投诉渠道。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网上异议和投诉通道,推进异议和投诉电子化应用,实现异议和投诉递交、受理、处理全流程电子化运行。制定《鄂尔多斯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建立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机制,健全完善受理、处理、转办、反馈机制和超期预警机制。

(二)做好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服务工作。经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至3月份开始,鄂尔多斯市范围内旗区出让补充耕地指标全部纳入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将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的关键环节向社会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确保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截至10月份,鄂尔多斯市范围内旗、区补充耕地指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挂牌出让公告4次,挂牌出让标的18个,挂牌成交标的16个,成交价为6372.99万元。

(三)电子保函多元化。不断拓宽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认证渠道,大力推广电子保函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应用,实现电子保险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银行保函全覆盖。将电汇现金保证金转变为线上保函认证投标保证金,为企业增加多种保证金交纳方式,不仅能省去繁琐的投标保证金收退环节,还可以进一步减轻企业自身的现金流压力。1-10月,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占投标保证金缴纳总额的73%,释放资金约22.56亿元。

(四)推进市、旗(区)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常态化。印发《鄂尔多斯市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规程》,实现市旗区间工程建设房建、市政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常态化。截至10月份,全市共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548个,市、旗区开展远程异地评标项目276个,远程异地评标率达到50.36%。远程异地评标打破了地域空间限制,既可以有效解决评标专家资源不充足和分布不均衡的问题,又可以减少人为因素干扰,提高评标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五)“评定分离”模式落地实施。通过对标佛山市、芜湖市、哈尔滨市等先进地区,结合我市实际,中心联合市住建部门积极推动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试行)》,并顺利完成首例项目的“评定分离”招投标工作,持续打造高效透明、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六)全面加强制度梳理工作。按照《鄂尔多斯市发展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2022年度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考核指标实施细则》要求,对照交易类别,认真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依据的政策制度,并形成政策清单。梳理国家层面出台正在执行的政策87项,其中公共资源综合类涉及9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涉及27项,政府采购涉及38项,自然资源及产权交易涉及13项;梳理自治区层面出台正在执行的政策47项,其中公共资源综合类涉及15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涉及6项,政府采购涉及22项,自然资源及产权交易涉及4项;梳理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出台正在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共15项,并将梳理结果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官网公开。

三、完善依法科学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健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工作规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实现决策全程记录,强化重大事项决策档案管理,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截至目前,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8项,全部按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执行。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机制,积极推进重大事项合法化审查规范、标准化建设,有效防范和降低法律风险,保证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2022年7月,按照内控管理制度,参照政府采购程序,选定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截至目前,法律顾问服务机构为内部管理制度、文件等出具法律意见书4份,修改文书、合同7份,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多次。开展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开展风险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党组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全面深化信息公开,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坚持把交易信息公开作为公共资源配置的生命线,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现交易信息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形成“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手机短信提示”等多维立体化信息发布体系,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针对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营造公开、透明、阳光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2022年,利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充分公开政务信息、交易信息等各类信息共计3.7万余条。2022年4月份,组织召开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了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权力责任清单2.0》《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清单2.0》和《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目录2.0》,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能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服务职能,也明确了各审批部门、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5个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等标准目录。同时在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布,通过目录清单的公布,让各方交易主体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和熟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作内容、程序和标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建设宣传教育力度不大。宣传形式比较单一,受众面小,实效性不够;二是法律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学习和研究不够,法律知识储备不足,法治意识和依法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待加强。随着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日益严格,审批流程需要进一步规范,工作中严格执行。

六、2023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五位一体”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认真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中心“八五”普法规划,完善本系统的普法、学法制度,积极广泛开展各类法治专题培训,全面提升中心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精心组织好放管服、营商环境条例等涉及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度,使中心依法服务工作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三)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领域,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鄂尔多斯市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500条)》,继续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电子化流程功能的优化再升级,营造招投标领域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服务主体提供更好、更优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保障中心工作沿着法治轨道顺利推进。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对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挥律师顾问作用,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下一步,我中心将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优化升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流程,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水平,打造“ 阳光交易 公开透明 ”的交易环境,为建设鄂尔多斯市法治政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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